楼主有辱头像的威名{:1_217:}
揍他丫的不然下次碰到还会吃亏
教楼主一招,既然已经被欺负了,就不要太在意,他如今在明,你在暗,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,记得手脚干净些,不要留下证据即可。{:1_232:}
真是的,没王 法了
楼主已经没事了,打住吧,
泼粪,泼他丫的
我们单位接触过,就是那种恨不得把你便宜都占完那种
蒂大勿勃 发表于 2011-8-10 01:11 http://www.shoudian.org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嘿嘿,是有点地域性。
赤果果的抢劫,报警啊!
这样的,放了螃蟹如果还不作罢,那就是讹诈了。只要不是一男一女被对方讹了,俺绝对会动手的。俺就不信他们真是好人。
楼主,您要是还想弄个明白,那就再多叫2个人,晚上潜伏一把。肯定还能再把该拿回的东西拿回来的。
靠,楼主太善良了,这么好的机会赶紧开打,直接扔湖里,谁管你,你以为我们英敏神武的警察叔叔会为2个保安伸张正义。{:1_246:}
过去就算了, 其实可以报警的, 这二人也可能是冒充的.
建议在捉螃蟹一次,纠结些人在旁边隐藏,再碰到,海扁一顿先,在慢慢和他说理
我方人多可以一战
LZ的小直应该比养螃蟹的两支山寨火都NB吧
换是我的话打了就跑!月黑风高的他不一定认识我
社会就这样了
谁丫的会管啊
社会就这样了
谁丫的会管啊
你是不是在马鞍山啊???
如果真的是养的
买瓶农药丢水里出气